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,自4月26号起,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出口企业,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声明,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(地区)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,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(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http://www.cccmhpie.org.cn/Pub/6325/176181.shtml?from=timeline)验收。